参展申请表
注意事宜:
联系人:李忠霄、董瑞;联系电话:010-82606795,82606917
凡预报名参加展览会的单位,在填写《参展申请表》并支付展位费至展览会指定账户后,主办方在确认已付款的情况下,确定展位。 展位分配由主办单位以展品类型和参展商缴纳展位费的先后顺序确认位置,根据展会整体规划,主办单位保留与参展单位协商并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利。
如参展公司于开展前两个月内通知主办单位退出展览,申请公司仍必须支付主办单位参展全款;如已参展的公司通知主办单位将不参加该展览会,而主办单位有权将该公司的展位转卖给其他展商,并且在主办单位没有任何财物损失的情况下,除去该申请公司其他额外的费用(如广告费等),参加公司仍必须支付主办单位6000 元人民币的手续费。对于非汽配类产品主办方有权拒绝参展。
参展单位必须保证展品、包装和广告宣传材料不得侵害第三者产权,包括已注册或其他确认商标、著作权、设计、名字及专利。主办单位有权拒绝被确定侵权的展商参加今后的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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